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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50亿元云南省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50亿元
根据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关于开展再担保合作的函》(国融担函〔2018〕62号),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组织省信用再担保公司于2019年1月4日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进行了合作协议的签署。 按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与云南省信用再担保公司签订的《再担保合同》,云南省信用再担保公司作为第17家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签约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,一期获得授信50亿元。今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会根据业务合作、风险控制、小微融资担保业务占比及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适时调整授信额度。 签约仪式上,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李承董事长强调,一是政府性融资担保要在精准识别风险的前提下把业务规模做大,地方政府一定要落实风险补偿政策,要让风险补偿有持续的来源。二是目前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已与11家商业银行签订了总对总协议,银行愿意按20%的比例承担担保代偿风险,希望合作的各省(市)担保公司也积极与本地银行沟通,深入推进银担合作,发挥好区域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龙头引领作用,争取与银行建立良性的风险分担机制,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快速、健康发展。三是合作的各省(市)担保机构,要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,在科技金融、行业规范、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力度,进一步推进本区域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,推动辖区内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、规范内部管理、提升风险管控能力,进一步扩大再担保覆盖面,提升区域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整体服务效能。 下一步,云南省将以此为契机,用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红利,引导省信用再担保公司调整业务结构、优化再担保业务合作模式,扩大再担保业务覆盖范围,进一步发挥公司“增信、分险、规范、引领”的政策性功能,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实现逐渐认识统一、步调统一,形成助推全省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发展的合力。 (云南省财政厅地方金融处 2019-01-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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